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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发挥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2020/3/7 18:04:55

黑龙江省江苏商会  黑苏商字[2020]04

  



关于积极发挥商会作用

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商会会长单位、商会相关会员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商会各单位自觉响应党中央号召,在疫情防控中立足自身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全国疫情防控积极向好态势不断拓展,组织商会会员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成为急需而紧迫的任务。黑龙江省江苏商会商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等会员单位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0175 号)精神,在动员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充分挥所属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参与疫情防控、加快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积极引导企业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商会会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要各尽其责,带头站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线,带头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带头做好所在单位员工思想工作,带头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带领广大职工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举措。未成立党组织的企业,党员特别是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要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员工完成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任务。

二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各会员企业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切实发挥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组织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疫情防控过程中彰显出来的制度优势,广泛宣传本企业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企业家们要大力弘扬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履行好社会责任。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继承老一代企业家优良传统,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经营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是指导企业分区分类分批复工复产。各会员单位要结合所在地区实际,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准备,高风险地区企业要根据疫情态势稳妥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全面复工复产。涉及群众生产和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商贸、医药、食品、农贸、物流等企业,要全力创造条件尽早复工复产。

四是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各会员企业要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备足复工复产所需要的疫情防控手册、防疫预案范本和应急流程指南等,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积极研究推广疫情期间催生的生产营销新模式、员工工作新方式、市场需求新业态,降低疫情各方面影响和风险。各会员企业要准备好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用品。各会员企业互帮互助,在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防疫物资,为兄弟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防疫支持。

五是充分利用和创新商会功能性平台。商会将关注会员企业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搭建劳动力、原材料、能源、运输服务等供需对接平台,收集、整理、推送供需信息,支持抱团集中采购、团体协商对接,帮助企业稳定就业、畅通供应链。会员企业用工、物资供给和需求较大的,可利用好全国工商联“复工复产人才对接平台”“云逆行·物资公益平台”,缓解物资紧张和用工困难。商会将切实发挥政企沟通协商平台作用,关注房租、税费减免以及财政支持等政策落地落实,了解反映会员企业诉求,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商会将组织部分会员企业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金融支持平台,为会员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发挥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商事调解等平台功能,关注会员企业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税贷逾期、国际商事等涉法涉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提供便捷化的解决途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商会提供的各类平台服务,要本着公益性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

六是精准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民营企业。商会将建立会员企业复工复产分级帮扶机制,根据受困程度,尽快梳理形成受疫情影响较为普遍、濒临破产倒闭、一时困难但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会员企业名单,协调政府部门进行专项帮扶。对于餐饮零售、酒店旅游、影视娱乐、教育培训、畜牧养殖、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为普遍的会员企业,在接到会员企业申报后,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受损情况,提出帮助行业整体渡过难关的政策建议,协助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并组织会员企业运用好惠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濒临破产倒闭的会员企业,集中商会优势力量和资源,引导他们运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尽可能保留优质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为市场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七是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企业加强自律。各会员单位要围绕“六稳”要求,服从大局、从长计议,深入分析疫情蕴含的发展机遇,主动转型升级,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恢复正常市场秩序提供支撑和保证。会员企业要加大外联发展与交流合作,商会将为会员企业创新创业和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提供线索、献计献策、牵线搭桥,提振市场发展信心。促进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强化会员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商会团体标准、经营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企业经营行为,及时制止和通报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惜售、限购、蓄意囤积等不良竞争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防范假冒伪劣产品上市流通,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八是抓紧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各会员单位要认真检视自身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统筹抓好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企业有效覆盖。推动商会规范化建设,探索完善商会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培养锻炼、考察识别商会领导班子和秘书处工作人员队伍,对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表现良好的会员企业、民营经济人士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向上级党组织、统战部以及工商联大力推荐,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要及时调整。推动“四好”商会建设,将商会指导帮助会员企业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作用发挥情况作为认定的重要依据。

各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推动企业贯彻落实本通知有关要求,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向商会秘书处反馈。

 

                                         黑龙江省江苏商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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